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牛春虎辭去州十六屆人大監(jiān)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2026年1月12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guī)定,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牛春虎辭去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初審:佟焱
復審:張洋
終審:蓋永強